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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表(107級)

中等學校「音樂科」    (*任教場域包含國中及高中高職)
適用對象:107學年度起取得師資生資格
教育部核定文號:中華民國107年5月28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0078462號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
適用對象:107學年度起取得師資生資格
教育部核定文號:中華民國107年5月25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00757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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