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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聞稿】110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延期公告

今(110)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教師資格考試),原訂於6月5日舉行,為因應最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及本考試涉及應考人後續取得教師資格之重要權益,教育部將本次教師資格考試,延後至7月17日(星期六)舉辦,預計於8月23日(星期一)放榜。
教育部表示,本次考試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嚴格落實考試(試場)防疫作為,以「降低試場考生人數,增加考場數減少考生移動」為原則,因此將每間試場考生人數42人,調降為25人;另今年各區考場配置除原臺北、臺中、高雄及花蓮考區8個考試地點外,將依考生通訊所在地資料為基礎,預計於各縣市地區增加考試地點,請考生就近參加考試,6月7日起讓考生上網重新依照其所在地填報就近的考試地點,減少跨區移動可能產生的傳染風險。凡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符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或「自主健康管理且有症狀或經安排採檢,於接獲檢驗結果前之情形者」不得參加本考試;教育部已建立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單位勾稽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等應考人資料機制,於考前14天啟動勾稽作業;另與各縣市政府衛政單位合作於考前1天比對最新名單,以維護本考試應考人及相關試務工作人員的健康。
倘考生為「自主健康管理且無症狀之情形者」,須於考試前主動通知本考試試務行政組安排隔離試場應試,以符合室內社交距離;是類考生於往返考場與住所應搭乘縣市衛生局安排之防疫計程車、應試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中午不得外出用餐,須於隔離試場用餐,並由考(分)區代訂及送餐。
本年度申請特殊試場服務需求服務者共計63名(含32名孕婦),試務行政組業已安排特殊試場,依其申請需求提供相關輔具及服務,並得有1位符合健康規定的陪考人員。
為強化考試當天的防疫工作,教育部表示,除落實已規劃之防疫工作外,將於各考場的洗手間、樓梯增加酒精消毒用品、密集加強試場消毒清潔、專人巡視考場確保所有人員佩戴口罩,以嚴密防疫工作。
教育部呼籲參加今年教師資格考試的應考人,務必遵守各項防疫措施,隨時保持身心健康在最佳的狀態,安心準備應試。
有關本次考試的重要規定及注意事項,教育部均會即時公告於教師資格考試官網(網址:https://tqa.ntue.edu.tw),倘對於考試試務有任何意見或問題,亦可透過考試試務行政單位意見信箱(網址:https://tqa.ntue.edu.tw/TEA07.aspx)或洽詢試務行政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專線服務電話:02-2732-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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