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表(108級)

中等學校「音樂科」    (*任教場域包含國中及高中高職)
適用對象:108學年度起取得師資生資格(107級以前學生得適用)
教育部核定文號:中華民國108年12月3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173112號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
適用對象:108學年度起取得師資生資格(107級以前學生得適用)
教育部核定文號:中華民國108年12月3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173112號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