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交流計畫]Taiwan Education Intern Program
教育部與美國在台協會(AIT)共同辦理STEM領域及華語教學領域教學人員赴美國中小學實習計畫(Taiwan Education Intern Program)案
說明:
一、本計畫將遴選我國STEM領域及華語教學領域教學人員於115學年度赴美國中小學擔任實習教師,相關資訊如下:
(一)簽證類別:J-1 Intern。
(二)實習地點:由美國非營利組織Cultural Exchange Network(Cenet)安排媒合實習學校。
(三)實習期間:10-12個月(115學年度,預計自8月開始)。
(四)資格條件:
1、STEM領域(5名)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已取得教師證書且畢業未滿12個月。
(2)修習師資培育相關系所或教育學程之在學學生,具修習STEM領域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之成績或證明。
2、華語教學領域(5名)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已取得教師證書且畢業未滿12個月。
(2)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3)國內大學以上之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二、本計畫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詳細內容請參閱Cenet網站:https://www.cenet.org/custom-exchanges-programs-taiwan-education-intern-program,截止日期至臺灣時間115年4月1日止。
說明:
一、本計畫將遴選我國STEM領域及華語教學領域教學人員於115學年度赴美國中小學擔任實習教師,相關資訊如下:
(一)簽證類別:J-1 Intern。
(二)實習地點:由美國非營利組織Cultural Exchange Network(Cenet)安排媒合實習學校。
(三)實習期間:10-12個月(115學年度,預計自8月開始)。
(四)資格條件:
1、STEM領域(5名)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已取得教師證書且畢業未滿12個月。
(2)修習師資培育相關系所或教育學程之在學學生,具修習STEM領域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之成績或證明。
2、華語教學領域(5名)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已取得教師證書且畢業未滿12個月。
(2)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3)國內大學以上之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二、本計畫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詳細內容請參閱Cenet網站:https://www.cenet.org/custom-exchanges-programs-taiwan-education-intern-program,截止日期至臺灣時間115年4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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